廣州市黃埔區印發《廣州市黃埔區、廣州開發區促進新型儲能產業發展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公眾意見的公告。
意見稿提出,鼓勵區內儲能項目投資、建設主體針對區內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中心、5G基站、充電設施、工業園區等布局儲能系統,對裝機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儲能項目,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0.3元/千瓦時獎勵,連續獎勵不超過2年,資助總額最高300萬元。
加快本地企業儲能項目海外承包建設工程,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。實施儲能建設運營企業對外承包工程績效獎勵,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。
對推動重點儲能領域科技攻關項目“揭榜掛帥”,對成功攻克項目按項目總投入的30%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。對儲能領域首次經國家部委單獨或聯合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、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國家工程研究中心、國家工程實驗室、產業創新中心、制造業創新中心、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研發機構或企業,給予300萬元一次性扶持。對儲能領域首次經國家部委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、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企業、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。






